本文转自:柳州日报
市交通运输部门解读《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将实行“一车一平台”全过程监督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宁静波)昨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政策说明会,解读新规对网约车车辆管理、经营服务规范及驾驶员等作出的调整。
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服务广大群众便捷出行的重要功能。新规将综合考虑我市当前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及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动态调控网约车运力,必要时实行总量控制。
《实施细则》调整后,建立了巡网融合机制,车辆准入标准一致,价格融合,让网约车和巡游车通过公平竞争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实行“一车一平台”,即一辆网约车只能接入一家网约车平台,驾驶员根据自身需求变更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同时安装车辆智能安防服务设备,接入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实现全过程监督,落实网约车平台公司安全主体责任,并在劳动保障、订单抽成、派单规则、行为守则对平台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更好保障驾驶员及乘客合法权益。
新规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加了聚合平台管理规定,要求聚合平台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明确网约车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在客流集散地、有条件的区域建设网约车综合服务区、临时停靠点等,并设置明显标识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在车辆办证方面,本次《实施细则》修订后有了较大变化,首先不再允许二手车进入市场,车辆登记必须为新车且是新能源车辆,新车指的是行驶证首次登记注册不超过90日的车辆;其次,车辆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智能安防设备,并接入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最后是调整了办理网约车运输证的主体,只有在我市取得相应的网约车或巡游车经营资质才可以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44家、车辆1.06万辆、驾驶员2.7万人。去年6月份至今,我市网约车双合规率屡创新高,已连续11个月位居全国第一。新规的调整将为我市打造“绿色出租汽车中国样板”,加快推动网约车从“合法”到“提质”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