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赵语涵)记者昨天从工信部获悉,《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近日发布,将于今年11月1日实施。根据《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锂离子单体电池须通过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等安全测试。
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超过3.5亿辆,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4228万辆。电动自行车使用的蓄电池主要有铅蓄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两种。国内电动自行车主要品牌发布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型中,配备锂离子蓄电池的比例已超过20%。
《技术规范》从单体电池和电池组两个层面规定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其中,单体电池方面主要提出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标志等6项安全要求;电池组主要考虑了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热扩散、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标志等7个方面22项安全要求。此外,制造商须在电池组上标注“安全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