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梧州日报
车险迎大变化
禁止中介渠道通过返现、赠送等方式,承诺约定外利益
日前,车险行业部分保险公司,已对各代理公司、经纪公司进行了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车险费用管理的通知》要求,主动维护市场秩序,规范销售行为,协同行业打击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从2024年4月15日起,各代理公司、经纪公司要共同严格执行以下相关销售规范。
一是严格车险费用管理,禁止通过返还现金或赠送有价证券和非条款类增值服务等方式,给予或者承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二是做好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宣传工作,规范销售行为,明确告知返佣属于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共同提升客户服务品质与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三是行业定期对脱转保客户进行回访,一经核实存在返现或违规赠送非条款类的服务行为,将立即暂停开展业务合作,并保留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同步下发的也有针对保险公司销售团队的相关通知。自4月15日起,行业内多家险企,将针对新转保家用车及驾乘险执行严格自律。
首先是家用车零贴费方面,仅保留系统基础手续费,即燃油商业险15%、新能源商业险8%、交强险4%,驾乘政策区分续保及转保;其次是家用车及驾乘零返现方面,禁止代理人端以任何形式返现,包括基础手续费不得返现,如违反监管自律,分公司主体处罚,对应代理人及专员按上限处罚。 (据中新网 作者: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