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西宁晚报
注意!
购车不要盲目给付定金
购车时,4S店往往会要求消费者交纳预付款,但若之后消费者改变主意不想购买车辆,预付款能否得以退还?随着购车需求增长,这一问题备受关注。得知晚报3·15“你点题我采访”活动启动,市民马先生立即致电讲述了他要求退还购车预付款被拒的遭遇,记者及时联系东川工业园区消费者协会,并跟随他们前往现场处理了这起纠纷。
【市民点题】
商家拒绝退还购车预付款
近日,市民马先生在东川工业园区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预定了1台汽车,准备贷款购买,并提前预付了10000元押金。但与家人商量后,发现无法承担贷款费用,联系商家退款被拒。
【快速行动】
现场核查双方有无签署订车合同
接到市民反映后,记者与东川工业园区消费者协会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向消费者马先生详细了解当时的订车情况,核查双方有无签署订车合同,在签署订车合同中,商家有无存在违规行为。经调查,双方已签署正规的汽车定购协议,且在双方签署的汽车定购协议中,对于双方违约责任、定金归属有清楚明确的约定,未发现该店在双方交易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协调后为消费者挽回1万元
根据双方签署的汽车定购协议,东川工业园区消费者协会明确告知消费者违约,商家可依据合同约定,不予退还定金。但考虑到消费者因资金原因无法继续购车,该协会向商家提出建议:消费者定金存在该店,待消费者资金充裕后再继续购车。商家经过层层汇报请示,最终商家同意消协提出的建议,消费者对此次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元。
相关部门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与汽车销售方签订购车合同时,要详细了解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商家在签合同时做出了承诺定金可以退还,需要将该条款添加进合同内,消费者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再决定是否购车,不要盲目随便给付定金。
(记者 樊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