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山西日报
近年来,多功能“老头乐”代步车款式越来越多,有电动的,也有烧油的,有四轮的,也有三轮的,状似小轿车,成为老年人的代步“新宠”。因其操作简便,好开好停,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的出行,除了接送孩子之外,有的老年人还携老伴外出兜风、逛街,既丰富了老年生活、长了见识,还锻炼了身体。
但这些“老头乐”代步车属于无牌照、无驾驶证、无车险的“三无”车辆,处于监管的真空状态。一是在路面行驶时,最高行驶速度可达每小时50公里,哪里方便往哪里开,行驶至机动车道时,自身所造成的危险不言而喻,行驶至非机动车道时,又给骑自行车的人造成安全隐患;二是无牌、无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处理起来很麻烦;三是好多驾驶人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驾驶行为极不规范,有的驾驶人甚至连基本的交通规则都不懂,抢道、占道现象严重;四是老年人反应慢,判断应变能力差,在遇到危险和紧急情况时反应迟钝,易造成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五是利用老年代步车运营载客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运营车辆的正常秩序,也影响城市形象。加上“老头乐”代步车起步猛、底盘轻,容易发生倾斜,在路上行驶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老头乐”代步车该不该大量生产、该不该上路、该不该办证、如何管理,必须引起重视。为此笔者建议:一是尽快出台管理“老头乐”代步车的相关法规,对车辆和驾驶人提出相关规定,必要时可参照机动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执法者和管理者有法可依;二是从源头上加强对这种代步车生产、销售和改装等环节的监管;三是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后,要加强日常交通查处力度,严禁“老头乐”代步车进行非法运营活动。
屈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