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宁夏日报
宁夏开展道路交通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抽查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19批次 全部合格
本报讯 (记者 陶涛)1月8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近日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推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据悉,此次道路交通相关产品抽查分为专项监督抽查和联动抽查两部分。专项监督抽查围绕润滑油、电动自行车(现场检验)、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汽车内饰件、汽车用离合器面片等14种产品,共抽查300批次,合格273批次,不合格2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9%。不合格产品包括润滑油、摩托车乘员头盔、车用尿素水溶液、防冻液冷却液、汽车用离合器面片、汽车座椅套、制动液、汽车用输水橡胶软管。联动抽查围绕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2种产品,共抽查19批次,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