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张家口日报
我市出台方案护航绿色出行
2025年具备满足2.5万辆电动汽车充电能力
本报讯(记者 王宁)为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日前,《张家口市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出台。根据通知内容,到2025年,我市将建成车桩相随、换充相济、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备满足2.5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能力;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按照通知要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坚持应建尽建、因地制宜、均衡合理,科学规划建设规模、网络结构、布局功能和发展模式;结合城际、城市、农村等不同区域特点和电动汽车发展趋势,适度超前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总量规模、结构功能、建设空间等方面留有裕度,更好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场景充电需求;充分发挥创新第一动力作用,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水平,鼓励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电动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网、电信网、交通网、电力网等能量互通、信息互联;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强化质量安全、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着力提高可靠性和风险防范水平。
通知还提出,积极开展创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活动。到2025年,全市打造不少于1个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县”,各县(区)至少建设1个充电基础设施“示范乡镇”和1个“示范村”。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市农村地区的充电服务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下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