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次事件中车企公开事故车辆行车视频的行为,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庆分析说,该车企没有明确说明其在对外公布视频前是否取得了车主的授权。现实中,有时候驾驶人并非车主,而车主另有其人的情况也很常见。目前不清楚已经死亡的驾驶人是否就是车主本人,因此,根据当前网络上的有限信息,尚无法判断车企公开行车视频是否违法。
“不过可以明确的是,如果车企事先未经过车主同意,则会违反《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中‘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规定。”郭庆说,此外,按照《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汽车数据应依法合理有效利用,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应坚持车内处理原则,除非确有必要不向车外提供。
公开行车记录应获授权
此事发生后,不少该品牌汽车车主对个人行车隐私表达了担忧。车主李先生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事发后,他找到车企销售询问此事,销售回应说,行车记录储存在汽车自带的U盘中,数据需要车主授权同意才能上传,但其中不包括运动轨迹,也没有录音功能。
然而,李先生在车机和App上都没有找到授权选项。“此次事件中,事故车辆驾驶员身亡,但车企仍能第一时间获取并公布行车记录视频,车主隐私信息保护情况令人担忧。”
记者查阅了该车企官网的《用户隐私政策》,其中明确写道:“我们需要通过汽车产品的配套车载感应设备收集和处理与车辆使用、操作和状况有关的车辆数据,包含车辆VIN码、车辆行驶状态数据……我们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境内运营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您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位于由我们管控的北京的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