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绵阳日报
绵阳科技城发改局,各县(市、区)发改局、各园区经发(经科)局,科学城发改委,各车用压缩天然气(CNG)经营企业:
近年来,受地缘政治、能源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上游供气企业对非居民用气供气价格进行上浮,我市车用压缩天然气(以下简称“CNG”)采购成本同步增加。为合理疏导价格矛盾,稳定市场保障供给,按照CNG销售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CNG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标准
我市CNG销售价格由3.10元/立方米,调整为3.26元/立方米。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以上价格从2023年11月7日零时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二)各CNG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价格调整工作平稳实施;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为巡游出租车、公交车及城市保障车辆提供绿色通道。
(三)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发改委。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