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襄阳日报
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朱科)11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办了解到,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停车设施。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全市新增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3.5万个,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累计达4万个(公共充电桩2万个,其他充电设施2万个),综合能源服务站3个以上。
建设新能源汽车综合能源服务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引导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充和换电设施,积极推进建设集加油、气、氢、电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到2025年,在主城区建设改造3个以上综合能源服务站,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设改造综合能源服务站。
加快充电设施进居民小区。落实国家对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应当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预留充电设施电力容量,按照停车泊位比例要求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综合考虑小区内停车泊位数量,变压器容量,燃油车、电动汽车的比例等因素,合理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加快交通节点充电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的要求,加快国省县乡道路节点、交通枢纽等部位充换电设施建设,至2025年底,每年建成投运不少于10个点,每个点不少于10个充电桩。
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结合公交、环卫、市政、物流等新能源汽车用电需求,稳步推进短途、高利用率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鼓励建设充换电一体化共享场站,努力提高换电设施的通用性、兼容性。到2025年,在全市新建不少于2个新能源汽车换电站。
建设充电和停车设施管理平台。整合市区停车和充换电等基础设施信息化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和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对充换电站(桩)、停车场等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提升充换电、停车服务的智能化管理水平。
制定充电服务费补贴、电费补贴政策。对公共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充电服务费予以补贴,对享受运营补贴的新能源汽车给予电费补贴。
在新能源汽车停车设施建设方面,我市着力推动机关单位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建设。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积极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到2025年,新能源专用停车泊位占比不少于总停车泊位的10%。鼓励大型商超、酒店、旅游景区等营业场所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对新建住宅小区,按规范比例设置新能源专用停车泊位;对老旧小区内的公共停车泊位,允许第三方充电运营企业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在市区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占比不少于总停车泊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