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上饶日报
余某芳与徐美娇相撞
本报记者 郑欢 见习记者 周梦沁
不少市民觉得“摩、电”上加装遮阳伞既能防晒,又能挡风遮雨。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导致摩托车、电动车,超高超宽而重心不稳,特别是遇风或转弯时,很容易摔倒。
据了解,6月25日晚上,余某芳(未戴头盔)骑非法加装遮阳伞的二轮电动车,从广丰区五都镇仙洲村往五都镇前山村方向行驶。当日19时28分许,车辆行至前山村附近路段(罗城线)时,车辆越过道路中心线在左侧道路,由于车辆非法加装遮阳伞,导致遮阳伞遮挡视线盲区过大,未及时避让,碰撞到其行驶方向左侧往右侧横过道路的行人徐某娇,造成徐美娇受伤及车辆受损。
据警方介绍,加装遮阳伞的危害众多。一是降低灵活性,不利于避险。加装遮阳伞后,车辆原有的结构发生了改变,受制于支架,转向时易产生死角,操作不慎容易摔倒。同时风阻系数相应增大,车辆稳定性变差,导致控制难度增大,影响车辆驾驶性能;二是增加阻力,容易重心不稳。尤其在大风天气,在风力的作用下,车辆很容易失去重心,发生侧翻,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三是视线受阻,增加伤亡几率。遮阳伞多采用安装支架撑起,支架安装位置为车辆前方两侧,支架的位置不仅影响驾驶人前方视线,也影响车辆反光镜观察效果,形成安全隐患;四是发生剐蹭,造成致命伤害。由于体积变大,车身宽度增加,如不慎勾住过往车辆、行人等,往往会人仰车翻,严重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紧急意外情况,坚硬的金属支架可能会碰撞或穿刺驾驶人的头部、面部、胸部等关键部位,容易造成二次致命伤害。
交警提示广大群众不要为了提高“防晒防雨指数”,而降低了“安全文明系数”,已经安装遮阳伞的车主,应尽早拆除,以降低自身的安全风险,别让“遮阳伞”变“夺命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