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云南日报
大观微议
乐见公交场站对外共享
冯海宁
公交场站将不只是大公交的“家”,北京将有越来越多的公交场站向居民“敞开大门”,提供错时共享车位。据北京公交集团消息,首批21处场站已经开放错时共享停车服务,可提供366个车位,居民车辆“夜停晨走”,以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我国进入汽车社会后,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截至2022年底,汽车保有量达3.19亿辆,并且预计每年以2000万辆的速度在快速增长,但停车位数量却赶不上汽车增长速度,“停车难”困扰着很多城市。首批21处公交场站对外共享车位,这是北京利用公共资源解决停车问题的一大“妙招”。
从时间上来说,白天很多机动车外出,居住区的停车矛盾相对较少;而夜晚多数机动车“回家”,停车矛盾更突出。当部分公交场站夜晚处于闲置状态,用于解决市民停车问题,是对这一资源的最好利用。公交场站对外共享车位,不但能解决市民停车难,方便附近居民停车,还能降低停车成本。因为停车费定价原则上依据属地政府的指导意见,或低于商业停车场收费,甚至低于某些小区停车费。这是公交企业与市民的双赢。
其中,最“精妙”也是最关键之处在于,居民车辆“夜停晨走”,即停车时间暂定为晚7时至早8时,这种精准的时间管理,是错时共享的科学运用,既解决了居民停车问题,也不影响公交正常运营。前者不影响后者的关键问题在于,居民能否在规定时间为公交运营腾出空间?
对此,由停车位供给方、停车需求方(私家车主)、停车管理方、见证方(属地街道社区)共同签订的“错时共享停车协议”明确提出,停车人超时违规三次后,场站可禁止其进入,对不按规定超时停放的车辆停车费按停车场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希望相关居民能遵守约定。
这一举措对北京和其他城市也有启示意义,既然21处公交场站可以对外共享车位,其他一些公交场站是不是也可以挖掘潜力?既然公交场站可以这么做,其他公共资源如机关大院、国企内部停车场等,是否也可以探索居民车辆“夜停晨走”?如果可行对社会而言,益处将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