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法治网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联合涵江区人民政府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并顺利腾空一处位于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的20亩涉案租赁场地,促进资源有序流转,保障国家级新能源产业示范区项目顺利建设。
据了解,福建某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某签订《租地协议书》,约定将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内20亩空地出租给陈某用于经营砂石加工场。合同期限届满,福建某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某发出《土地收回通知书》,然而陈某拒不返还和搬离租赁场地,该公司便将其诉至法院。立案执行后,承办人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执法理念,案件承办法官坚持通过沟通协调化解矛盾,向申请执行企业了解具体执行要求,制定执行计划,协调解决搬离难题,减少被申请执行人的损失。
在了解双方诉求之后,法官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企业和被执行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对于押金返还、水电费结算、被执行人的损失补偿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企业也一次性将协商的补偿交付于被执行人,进一步减少了被执行人的腾空损失,妥善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后续顺利腾房。
为兼顾申请人胜诉权益和产业项目建设,涵江区法院积极与区政府加强联动,通过政府督促、指导、协调等,发动各部门帮助解决房屋腾空中遇到的难题。在区政府的帮助下,涵江区法院与负责征迁建设人员、新能源项目建设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制定搬迁计划;拓展买卖渠道,尽快出售大型占地设备;联系镇政府为被执行人的腾空事宜寻求物品迁移、道路通行等帮助。
据悉,涵江区法院立足“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布局,实现“执行联动”与“能动司法”双轮并驱,成功执结了一批疑难案件,达成“双赢、多赢、共赢”局面,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