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厦门日报 交警将继续严查严处酒醉驾。
今年的中秋国庆假期共有8天,群众出行意愿有望大幅增加,自驾出行、外地车占比均将有所上升。出行时,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谨慎驾驶、平安出行。
●国庆假期出行,请关注天气变化。若遇雨天行车,一定要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距离、亮起尾灯,即“降速、控距、亮尾”。货车反光标识要保持有效完好。
●安全带、头盔一样重要。驾乘汽车必须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并为儿童选用适合的安全座椅。驾乘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国庆出行请到客运站选择正规营运客车,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的客车、黑包车,勿搭乘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二轮摩托车等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车辆或超员车辆。
●旅游客运驾驶人出发前应提前了解沿线道路和天气状况,掌握应急处置知识,做到老路不大意、新路要小心、突发情况能避险。发车前、行驶途中应提示全体乘客系好安全带,驾驶过程中严禁手持使用手机、占道抢行、站外揽客、违法载货。
●国庆节前后,学校学生若有离校返校,请注意交通安全,切勿乘坐超员、非法接送车辆,家长切勿雇佣无资质车辆和驾驶人接送学生。
●假日期间聚会多,请大家互相提醒,杜绝酒后驾车、醉酒驾车。国庆假期,公安交警部门将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严查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出游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或意外需停车时,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高速公路设置警告标志应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并立即报警。
●严禁车辆在高速公路违法上下客,严禁行人在高速公路行走、拍照、看风景、解手等,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时,且证照齐全、保险有效的,请依法选择快处快赔,手机下载使用“交管12123”App,快速定位拍照,及时撤离现场,避免造成拥堵,引发次生事故。
●谨防疲劳驾驶。中午、午夜时段是人的生理疲劳期,请合理安排休息时间,确保睡眠充足。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长途营运客车应遵守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的规定,切忌为赶路进点休息而超速、疲劳驾驶。
●节日期间驾车出行,请保持平和心态,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强行会车,不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抢行。如遇道路流量大、发生交通拥堵时,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切莫占用应急车道,以免影响救援车辆通过。
●行车途中请集中注意力,勿聊天、吃东西、抽烟、使用手机或设置导航等,开车莫分心,导航听声音。
●通往景区道路,多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区道路,发生车辆翻坠事故风险高。驾车出行,请注意文明让行,按道行驶,经过转弯处要提前控制车速、鸣喇叭,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