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电子报
本报讯 山东日前印发了《山东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年底,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40万辆。
根据《行动计划》,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目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到2023年年底,山东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拉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增长,山东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35%、达到140万辆,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11万台和35万台;农村地区电网、路网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和服务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
第二阶段是到2025年年底,山东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对新能源汽车消费拉动效应更加凸显,山东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40万辆;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布局合理、智能高效、安全共享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省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18万台和90万台以上;农村地区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1万台和15万台,实现公共充电站“乡乡全覆盖”;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100万辆左右;农村公路通达和服务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乡镇新能源汽车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行动计划》提出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提升行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突破行动、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扩容行动、农村路网建设提档升级行动、市场服务和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行动等五大行动促进山东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同时,《行动计划》还提出了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加大对生产研发企业税收优惠支持力度、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新能源汽车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给予支持等保障措施。 (文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