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改革报
□ 王思浩 史巨波
在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之下,新能源汽车普及率不断提升。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065余万辆,同比增长63.6%。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超过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预计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超过2500万辆,国内新能源车销量达1500余万辆。
新能源汽车实现产销两旺的同时,与之配套的动力电池已悄然迎来“退役潮”,对动力电池开展回收利用已迫在眉睫。据悉,2022年退役电池约20万吨,预计2025年达到70万吨,2030年动力电池退役将超过230万吨,回收市场空间合计超1000亿元。
政策推动健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市场体系
动力电池退役后,部分动力电池仍具有很好的电性能,其剩余容量可以满足储能、备电等应用场景的需求。另外从资源利用最大化原则出发,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很有必要。
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经济价值,相比于退役电池直接拆解资源回收的短闭环,更符合国家倡导的物尽其用、资源最大化循环利用的整体要求。
目前,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主要有四大应用场景:一是电力储能市场,用于分布式发电储能系统,有效解决分布式发电随机性问题,或用于储能电站,以降低建设成本;二是变电站或者通讯基站,作为备用电源使用;三是对成本敏感,对性能要求相对较低的物流车或者环卫、观光等低速电动车市场;四是两轮/三轮共享换电市场及小储能市场。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支持动力电池梯次产品在储能、备能、充换电等领域创新应用;加强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研发。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决定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自愿性认证工作,健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市场体系,促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