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西安日报
我市发放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
10月16日开始申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 轩辕杨子) 9月21日,西安市商务局发布《西安市2023年促消费稳增长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此次补贴总额度1.5亿元,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根据《细则》,参与企业条件为西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在库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简称限上汽车销售企业)。
申领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的条件是16周岁以上中国居民个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非个人购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购车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1.5亿元补贴发放完毕(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1月31日前完成资料申报并确保资料无误。
根据《细则》,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发放一次性补贴,总额度1.5亿元,先到先得,发完为止。具体标准为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1000元;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3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5000元。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等其他费用不得列入其中)。
据悉,申报补贴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1.5亿元补贴发放完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申领人可下载登录“云闪付APP”—“2023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平台,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