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法治时报
儋州一男子穿拖鞋无证酒驾且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被拘20日罚款8550元
本报讯(林鸿河 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杜丹丹)近日,一男子因无证驾驶且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获,该男子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合并罚款855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据了解,9月14日23时10分许,儋州交警经过兰洋路加油站处,发现一群青年人聚集在路边,旁边停放一辆号牌为琼FH***3的小型轿车。当执勤民警上前查看时,发现男子林某某一身酒气。执勤民警通过查看车内的行车记录仪,发现停车时林某某从驾驶室的位置走出。对于林某某拒不承认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执勤民警将他带回交警支队进一步调查。
通过调取沿途卡口视频资料、车辆行车记录仪、证人证言等证据后,执勤民警确定林某某为驾车人员。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在铁证面前,林某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当民警对车辆作进一步检查时,发现林某某的车上有一本字迹模糊、制作粗糙的驾驶证,执勤民警初步判断该驾驶证涉嫌伪造变造。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林某某并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并且存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儋州交警支队依法对林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元;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穿拖鞋驾驶机动车)处罚款50元;并行政拘留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