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深圳特区报
为聚焦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突出新能源汽车产业核心地位,建好深汕新能源汽车超级工厂,我局组织编制了《深汕特别合作区汽车城17、18、19号产业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研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规定,对本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包含3个地块,其中17、18号地块位于通港大道以东,红海大道以南,19号地块位于通港大道以西,港区一路以北,具体情况如下:
(一)普通工业用地
1、17号地块。用地面积24261㎡,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48522㎡。
2、18号地块。用地面积94120㎡,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188240㎡。
3、厂房建筑限高60米,其他建筑限高80米,建筑退线、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其它未尽事宜按《深标》核定;临河地块建筑退线还需满足河道管理线退距要求。
(二)仓储用地
1、19号地块。用地面积90744㎡,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W1),容积率≤3.0,总建筑面积272232㎡。
2、建筑限高60米,建筑退线、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其它未尽事宜按《深标》核定。具体详见图表。
二、公示地点及网站
(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深汕管理局大厅
(二)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政府 ( 三)http://www.szss.gov.cn/(深汕 网)
(四)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条件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9月19日至10月18日。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 (我局地址)(邮编518200),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条件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22106737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邮编518200)
附件:公示图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