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漯河日报
交通运输清洁行动助力全民绿色出行
公务车等将实现新能源更新替代
本报讯(记者 齐国霞)9月是绿色出行宣传月。近日,我市出台《漯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清洁行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通过制定新能源汽车替代激励政策,按计划分步完成新能源汽车替代,倡导全民绿色出行,助力我市绿色低碳转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3年7月起,除特殊用车外,全市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市现有公务用车新能源更新替代率分别达到30%、60%、100%。到2025年年底,全市除特殊用车外,基本完成公务用车新能源更新替代工作。
2023年7月起,全市所有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市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新能源更新替代率分别达到15%、50%、100%。2023年、2024年,临颍县、舞阳县城区公交车新能源更新替代率分别达到40%、100%。2024年、2025年,市区及临颍县、舞阳县城郊线路公交车新能源更新替代率分别达到40%、100%。
2023年7月起,全市所有新增或更新的市政环卫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2023年、2024年,市本级环卫车新能源更新替代率分别达到50%、100%。2023年、2024年、2025年,县区环卫车新能源更新替代率分别达到30%、60%、100%。
2023年7月起,全市所有新增或更新的邮政用车、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市邮政用车和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新能源更新替代率分别达到30%、60%、100%。到2024年年底,国有企业自有、租用、外包、场内运输车辆全部更新为国六或新能源车辆;2023年、2024年,更新替代率分别达到40%、100%。到2025年年底,市区大型企业、物流园区短盘物料配送车辆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辆;2023年、2024年、2025年,更新替代率分别达到30%、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