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李其峰
9月8日,家住菏泽的王女士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今年8月她在临沂海棠花起亚4S店维修车辆,原本承诺使用的原厂件在交车后发现是副厂件。目前,她已经着手准备起诉该4S店。
王女士告诉记者,8月17日,她开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临沂海棠花起亚4S店工作人员主动打电话联系到我,问我是否需要维修。”考虑到异地维修不方便,王女士表示不需要。
“交警处理完事故后,我发现这家4S店工作人员已经在等我了,我感觉服务态度不错。”王女士说,在查看了工作人员证件和店面信息后,便答应下来。随后,工作人员将车辆拖走至店,王女士也回到老家菏泽。8月23日,4S店向她提供了维修清单,包含发电机、前大灯、保险杠骨架等60个维修项目。
9月1日,临沂海棠花起亚4S店将车辆维修完毕送至王女士处。王女士询问工作人员维修更换的配件是否为原厂件,工作人员给予肯定回答,并录制视频存证。于是,王女士补签了维修协议,完成交车手续。
几天后,王女士发现维修协议中没有“使用原厂件”的条款,于是再次联系该员工。对方改口称,维修使用的均为符合国家标准的配件,如果不满意的话可以更换为原厂件。
“换回原厂件车辆还需要再拆修一次,我不能接受。”王女士要求4S店假一赔三,并承担处理期间一系列的误工费、交通费用等,但被该店拒绝。
记者电话联系到这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一直未承诺使用原厂件。交车时,王女士表示不录制视频不签协议也不收车,无奈之下自己才录制视频并承诺为原厂件,并非本意。
9月9日,记者联系到临沂海棠花起亚4S店负责人。该名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普遍对于原厂件与市场品牌件存有误区,一是原厂件也是由第三方公司制造后,再由官方提供给消费者,二是保险公司定损时的参考价不能支撑购买原厂件。该负责人还表示,希望与消费者沟通解决此事,如果最终需要走法律程序,也愿意配合。
随后,记者联系到负责定损的平安车险工作人员。平安车险工作人员表示,定损价格结合和官方签署的合作价格确定,已综合考虑了4S店运营成本各项费用,但也可能会存在“参考价不能支撑购买原厂件”情况。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海港表示:消费者愿意承担以较高的价格在4S店进行维修,就是考虑到4S店能够按照原厂标准工艺维修,4S店也应当采用原厂专用设备与工具,使用正品原厂配件维修。事件中,4S店使用非原厂配件行维修,一定程度上导致消费者在4S店维修的目的难以达成,有违消费者选择在4S店维修车辆的初衷,侵害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王女士有权要求4S店承担赔偿责任。
9月9日,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着手准备起诉临沂海棠花起亚4S店,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对此事从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