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解放日报
上海出台新一轮措施扩大汽车更新消费
老旧汽车“以旧换新”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吴卫群
本报讯(记者 吴卫群)近日,市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上海市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更新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搞活上海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更新消费。
《若干措施》提出,出台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符合条件的老旧燃油小客车,购买符合条件的燃油小客车新车的,给予补贴。记者了解到,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上海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并且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
新能源车消费方面,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结合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做好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请的受理、发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