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消费日报
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起 LED平板灯、荧光灯能效规则有变化
8月21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六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和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两款照明产品规则涉及调整。
对于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有效期5年。2024年3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6年3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对于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14号公告中《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同时废止。
据了解,我国自2005年开始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截止到目前陆续有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普通室内照明用LED筒灯、定向集成式LED灯和非定向自镇流LED灯)以及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这几类照明产品被列入到我国能效标识实施产品目录中。
对此,中国照明电器协会表示,能效标识制度是一种评估和标识产品能源效率的制度,推动节能减排、促进市场上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和应用。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不断加强,以及相关产品技术和标准的不断成熟,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将进一步扩充。这将有助于推动更多的产品制造商和消费者关注能源效率,促进市场上更多高效节能的产品的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