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充电省钱有妙招
对消费者而言,充电如何变得更实惠成了一门学问。
家住三元区圳尾社区的罗应程有一辆电动摩托车、一辆新能源汽车,为了省钱,他在自家的停车位上安装了充电桩,这让他节约了不少开销。
“网购一个充电桩800多元,平均三天充一次,比在外面充电更方便也更实惠。”罗应程说,家用的充电桩都是采用交流电,在自己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给车充电的价格和家庭用电一样,月用电量在230千瓦时以下0.4983元/度、月用电量231-420千瓦时以内0.5483元/度、月用电量421千瓦时以上0.7983元/度,日常使用所花费的价格相较使用工商业用电价格的充电桩更便宜。
但家用充电桩并不是想安装就能安装的,必须要得到多方的许可。首先,市民要有自己的车位或者个人可安装的地方,购买家用充电桩时要确认该充电桩是否适配自己的车型,同时要和所处小区物业确认是否可以装充电桩、要从哪取电,再向国家电网三明供电公司准备申请新能源的资料,按流程填写家用充电桩申请表,以上流程全部结束才能安装。
安装家用充电桩相对繁琐,但安全可靠。采取私自安装不合规充电桩或使用“飞线充电”的方式虽然便利,却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幸好火情发现得早,很快就扑灭了,没有造成家人受伤。”三元区上河城住户刘紫童在“飞线”给自家电动车充电时,电线短路引起电池爆炸,大火迅速将电动车烧得只剩车架,令刘紫童财产损失约4000元。
违规充电带来的不仅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风险,还可能受到处罚。针对放火、失火等造成火灾、爆炸的,我国《刑法》《消防法》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亦有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规定,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而自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属于按照国家政策执行的专用计费,一表一户,不允许转供,不用于经营目的,私自安装充电桩引起事故的将受到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六十五条规定,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无法安装家用充电桩的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我市充电设备是否齐全。“我公司目前已在三明市建设超过1.5万个两轮电动车充电端口,覆盖全市超500个小区,已在太阳岛及白沙停车场建成投产2个汽车充电场站,共配备28把充电枪(其中太阳岛16把、白沙12把),已同步在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宁化县、泰宁县等县(市、区)规划并建设新的充电场站。”陈吉爆介绍,较为完善的新能源汽车、两轮电动车充电设施网络已全面规划,为市民提供可靠便捷的充电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