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济南时报
山东今年将开展30场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充电设施保有量达到45万台以上
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已联合发布《2023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黄河记者获悉,今年,山东坚持为汽车消费充“电”,为乡村振兴添“绿”,将重点开展“优供给、促消费、建设施、拓场景、强服务”五大行动,力争省内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销量增长10%以上,在全省开展30场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下乡巡展活动,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45万台以上。
按照《方案》,山东将优供给。一方面,优化新能源商用车供给,支持中国重汽、潍柴新能源商用车、中通客车、一汽解放青岛、潍坊北汽福田、淄博吉利新能源等龙头企业,加快发展载货微面、中大面、微卡、轻卡、皮卡、中小型客车等新能源汽车,针对性研发生产经济实用的“大空间、长续航、多用途”载货车型。另一方面,优化新能源乘用车供给,支持济南比亚迪、上汽通用五菱青岛、济南吉利等企业,加大新车型生产,加快构建纯电、混动两大类以及轿车、SUV、MPV等三大车型支撑的产品体系,推动海豚、熊猫等下乡畅销车型提产扩量。
今年,山东将加大促消费力度,采取“线下+云上”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开展各类巡展活动。“线下”结合“惠享山东消费年”系列促销活动和“小城故事多”汽车下乡惠民联展,开展自驾巡游、网络车市、好品汽车大集等活动,举办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促销、团购、置换等活动;开展“云上”促销、直播售车等活动,全程参与并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实现“线下”“云上”联动。同时,依托汽车展会开展下乡展销活动。
山东将加快县乡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和农村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公共充电站覆盖率,推动新建的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建设公共充电桩和换电设施。选取部分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乡村,开展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推动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推动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模式,建立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机制。
按照《方案》,山东将拓展新能源载货汽车应用场景。在交通物流领域,重点推广新能源轻卡、中卡;在城市配送领域,重点推广应用载货中面、大面和微卡;在邮政快递领域,重点推广应用载货微面和中面;在产业园区领域,重点推广应用载货微卡、轻卡产品。
山东也将强化服务,加快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售后服务网络,推动售后服务体系向乡镇下沉。引导车企及第三方服务企业通过自建、联营等形式,加快布局售后服务站或流动维修站、农村维修点,缓解用户使用顾虑。同时,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鼓励通过提供贷款、租赁、分期付款等方式购置车辆,降低购车门槛;探索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租赁等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为确保上述行动顺利进行,山东将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开展全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协调推进体系,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快提升汽车供应能力,促进汽车消费,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