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三秦都市报
车辆撞伤人后逃逸
民警132小时揪出“肇事元凶”
7月31日9时许,在用时132小时后,专案组民警终于在临潼区新市街办南程村找到了肇事逃逸的车辆,而这起7月25日21时许发生在G310临潼马庄段的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也成功告破。
7月25日21时许,公安临潼分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G310临潼马庄段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将行人撞倒后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的同时,立即将警情汇报给大队领导。
经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交通事故发生在G310临潼段1110公里向东150米处,现场除遗留一片血迹外,并无任何痕迹物证。而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接受救治,与伤者同行的人员向民警反映称,由于光线昏暗,自己只看到一辆白色轿车在撞倒伤者后,向东迅速驶离了现场。民警在现场调查的同时医院传来消息,伤者全身多处骨折,重度颅脑损伤,伤势堪忧。
案情重大,临潼交警大队连夜成立“7·25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专案组,民警再次赶往现场开展勘察工作,经过一夜的努力,仍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根据目击者反映,肇事车辆在逃逸后极有可能向东驶入了一条“断头路”。但是,在连续搜寻了48小时,走访了大量群众和事故发生时路过该路段的车辆驾驶员后,专案组民警仍未找到有价值的线索。于是大家再次召开案情分析会,一致认为要将重点放在路过事故发生地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上,从记录仪中寻找蛛丝马迹。
经过不断走访调查,专案组民警终于找到了一辆事故发生前后路过该路段的客运车辆,通过查看该客运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大家发现该车辆21时01分路过该路段时,事故并未发生。
7月30日21时许,在案发120小时后,确定了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段,并对案发时间段内路过该路段的30余辆白色车辆进行逐一调查走访排除嫌疑后,案件调查再一次陷入僵局。
为了尽快找到逃逸车辆,公安临潼分局交警大队向西安市交警支队事故处求援。在事故处的鼎力支持下,当日23时许,专案组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A3W×××的白色轿车,在7月25日21时03分南徐公路北向东左转存在重大嫌疑。
7月31日7时许,专案组民警在确定该车的大致停放位置后立即赶往现场,并于9时许在临潼区新市街办南程村找到了嫌疑车辆。经过现场勘验和痕迹对比,证实该车辆正是肇事逃逸的嫌疑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