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太原晚报
深夜乔装打扮作案
男子盗窃电动车电瓶被抓获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温强)夜深人静,男子何某一番乔装打扮盗窃电动自行车电瓶。7月28日,公安万柏林分局通报,和平南路派出所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将何某抓获归案并行政拘留。
7月11日下午5时许,万柏林区幸福里小区居民涂某准备外出时,发现前一天停放在西门附近的电动自行车被人偷走了电瓶。
和平南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勘查,经调取案发现场周边公共视频,发现嫌疑人是一名乔装打扮的男子。
根据调查发现的蛛丝马迹,民警顺线追踪,最终将违法嫌疑人何某抓获。经查,现年47岁的何某是我市人。7月10日晚11时许,何某窜至幸福里小区西门门口电动车集中停放处,先后盗窃两组电动车电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据此,警方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