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报
13部门联合发力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
出台优化限购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等10条举措本报讯(记者 张文礼)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等10个方面,部署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汽车消费体量大、潜力足、产业带动作用强,促进汽车消费对稳定我国消费大盘、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当前,我国汽车消费复苏态势稳中向好,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出口规模表现亮眼,但汽车消费仍有进一步挖潜提质的空间。“今年以来,在各项促消费政策、汽车营销活动、新车型大量上市的共同拉动下,上半年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到2.24万亿元,同比增长6.8%。”在就《措施》出台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表示,《措施》的出台,旨在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市场环境,以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
据常铁威介绍,《措施》聚焦促进汽车消费,提出了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一是优化限购管理的政策。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积极协调有关限购地区,鼓励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实施城区、郊区指标的差异化政策,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加快投放进度,更好满足居民汽车购买需求。二是推动车辆的合理更新。车辆合理报废换新蕴藏着巨大需求,例如乘用车从国Ⅲ标准向国Ⅳ标准切换在全国推广已经10年,相关车辆都已经进入集中报废期,目前很多地方也都用真金白银鼓励车辆报废换新。《措施》还部署进一步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着力打破“玻璃门”“隐形门槛”等现象。三是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优化使用环境。例如,为解决公众广泛存在的“安桩”难题,《措施》提出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并通过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降低运营商经营成本。四是对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措施》明确提出,支持适宜地区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提高,同时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的试点,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
记者注意到,10条措施中,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成为重中之重。从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司副司长霍福鹏透露的一组数据中,不难看出其中缘由。“今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增长9.3%和9.8%。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最大亮点。”据霍福鹏介绍,在一季度汽车产销同比下滑的情况下,二季度汽车产销明显恢复。同时,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市场占有率、保有量均创历史新高——从产销量看,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78.8万辆和37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4%和44.1%;从市场占有率看,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部汽车销量的比例达到28.3%,比2022年提升2.7个百分点;从保有量看,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1620万辆。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新建充电桩144.2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35.1万台。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超过660万台,累计建成换电站超过2200座,新能源汽车补能便利性进一步提高。
霍福鹏表示,上半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成绩显著,除充换电设施发展势头良好,新能源汽车补能便利性进一步提高,使用环境持续优化外,还有3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新能源汽车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在新能源汽车消费中,私人消费占比超过80%,比2022年进一步提高。二是新能源汽车出口步伐加快。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出口53.4万辆,同比增长1.6倍,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出口均保持快速增长。三是产品技术性能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安全性能不断提升,智能座舱、辅助驾驶等技术加快应用,产品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在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中,搭载辅助驾驶功能的比例的车辆约占54%,比2022年提升近10个百分点。
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出台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为新能源汽车消费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新能源汽车产业运行形势,认真抓好相关政策落实,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常铁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