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商务厅关于优化调整
汽车促销活动政策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及汽车经销企业:
感谢您对我省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关心和支持。为进一步提振消费,更好满足消费者汽车购置需求,经认真研究,自2025年11月5日0时起,对我省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活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同时新增汽车购新活动政策。具体如下:
一、优化调整汽车报废更新活动政策
(一)从2025年11月5日起,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开展汽车报废更新活动,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二)从2025年11月5日起,参加贵州省汽车报废更新活动消费者新车购买的发票开具地、注册登记地应为贵州。
二、优化调整汽车置换更新活动政策
(一)从2025年11月5日起,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二)从2025年11月5日起,贵州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一是取消补贴申请资格预约方式,将“消费者预约获得补贴申请资格后才申请补贴方式”,恢复调整为“消费者直接申请补贴方式”。二是取消消费者手机GPS定位在贵州境内或身份证号开头前两位数字为“52”限制。三是对消费者在新车购买后通过“贵州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平台”完成所有补贴申请资料的填报、上传和提交“须在14个自然日内”的时间限制予以取消。四是2025年11月5日起,参加贵州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消费者新车购买的发票开具地、注册登记地应为贵州。
(三)2025年11月5日至12月31日贵州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结束前购买(以新车开具发票时间为准)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务必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贵州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平台”完成所有补贴申请资料的填报、上传和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