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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并购买相应条件乘用车可补贴1万元

2024-05-15 08:43 来源: 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海口日报

海南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及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报废并购买相应条件乘用车可补贴1万元

近日,在位于南海大道的一家汽车4S店内,以旧换新的补贴方案放在显眼位置。 本报记者 苏弼坤 摄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梁冰)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日前,该厅印发《海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省将加强资金保障强化金融支持,实施汽车、家电、家居家装以旧换新行动以及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加快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及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方案》提出,大力促进汽车、家电、家居家装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4年底,报废汽车回收量1.5万辆以上,同比增长30%;二手车交易量20.5万辆以上,同比增长15%;废旧家电回收量1.45万吨以上,同比增长10%。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3万辆以上,较2023年增加1.5倍;二手车交易量27万辆以上,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1.7万吨以上,较2023年增长30%。

在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方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在实施家电、家居家装以旧换新行动方面,根据年度财政资金安排开展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活动,个人消费者在我省参与补贴政策的家电零售网点购买符合条件的绿色智能家电,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引导参与实施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政策的家电零售网点开设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并加大对消费者以旧换新的优惠力度。鼓励开展家电、家居家装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打造家居消费新场景。

在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方面,畅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渠道,加快推进海口、三亚、文昌、临高等市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建设,推进回收网络建设,拓展回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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