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L4和L3最大的区别,在于车辆是否必备驾驶员。根据国标定义,L4级车辆在系统发出介入请求时,用户可以不作任何响应,系统具备自动降低风险的能力。
标准中还特别注明,L4级别车辆可以不配备驾驶位或人工操控装置。
众所周知,目前受限于《交通法》中“不得将双手同时离开车辆的方向盘”这一规定,车企对于自家配备自动驾驶辅助功能的车辆,在出厂前都会设置“脱手警告”程序,通过持续的监测和提示,迫使驾驶员双手保持对方向盘的控制。如果驾驶员多次忽略系统警告,长时间双手脱离方向盘,驾驶辅助功能就会被禁用。
但实际上目前很多在售车型,技术上已经完全具备了L3级别的能力。
根据工信部最新数据,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超过2万公里,一批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大范围开展了研发测试,部分产品已具备一定的量产应用条件。而在今年的广州车展上,宝马的官方文件中就表示目前已具备L3级自动驾驶能力,什么时候上路取决于中国法规何时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