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杨文明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公安厅等13部门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落实措施》(以下简称《落实措施》)。其中,《落实措施》提出云南省将积极统筹财政资金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延续和优化2023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