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杨文明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公安厅等13部门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落实措施》(以下简称《落实措施》)。包括7个方面20条措施,旨在推动全省汽车消费市场升级转型,加快老旧汽车淘汰更新,促进汽车大宗消费。
《措施》明确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升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性、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出口4条措施。其中,在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方面。云南省将积极统筹财政资金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政策。延续和优化2023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金额不超过1.5万元。同时,云南将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加快推进换电站建设。
值得关注的是,《措施》提出云南省将不断完善二手车交易服务,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黄标车(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外,允许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优化交易流程,推进二手车交易合同、车辆档案电子化。推动在汽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一站式完成二手车交易、纳税、保险和登记等流程。鼓励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向社会开放,提高二手车市场交易信息透明度,完善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