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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不是“筹码” 谈鼓励汽车消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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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3 19:22
作者: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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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时刻谈鼓励汽车消费
每谈及汽车维权,总免不了消费者与厂商之间的剑拔弩张,充斥着浓郁的火药味,其结局往往是两败俱伤,——消费者的问题不可能完全解决,厂商品牌形象受损。 鼓励汽车消费,倒不如少来点作秀,多做些实事,一方面厂商提高服务水平,多卖车卖好车;另一方面,切实普及汽车知识,消费者能“明明白白消费”。 现象消费者“理亏”与服务水平低是常见处理难点 陈云 “两个小时前,我交了1万元订金,现在不想买车了,我要求经销商退我定金,经销商不肯退。我想请领导帮我协调解决一下。” 3月9日,在位于闵行区的上海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一位陆姓女士找到正在接受早报专访的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负责人刘金宝,寻求帮助。刘金宝明确告知陆女士“根据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条款内容,经销商不存在违规,也不违法”。因为对方违约在先,经销商完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不返还定金。 陆女士带来了完整的手续,据她说,在来消保委之前,她上网查询过一些相关案例也知道自已违约,但不想白白损失1万元,这才来寻求帮助。后在与经销商销售经理、公司总经理协商后,经销商答应返还2000元定金。 “像这样的因为临时取消购车意向,而造成缺失的,并不是少数。”刘金宝说,就在两周前,还有一位车主也是因为同样的情况,损失了1万元。 像这样的民事纠纷,在上海市消保委并不需要登记在册,因为这是消费者自身的消费行为引起的,而且也不涉及经销商的违规。刘金宝介绍说,自从上海市消保委成立起,他们就多次针对购车合同、交付订金协议等与经销商做过专门的培训与交流。 1-2月份,上海市共受理汽车类投诉61起,较去年同比减少12.86%,问题主要集中于汽车维修质量和售后合同执行上面,分别占到投诉问题的34.43%和39.34%。汽车美容与配件质量引起的纠纷呈上升趋势,在部分汽车经销店里发现有使用假冒名牌机油、劣质导航仪等现象。 其中,汽车维修质量不高多集中在国产自主品牌上,如一位某品牌的车主,买下新车后发现雨刮器下水槽渗水,找到经销商,修理了5次也没有修好,最后厂里派专家前来处理,结果越修问题越大,最后车主实在没办法才来投诉。经汽车专业办多次协调,厂家才同意折价更换新车。 由于汽车服务质量的问题今年收到投诉有8起。如2月13日,谢先生花了33.8万元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发现仪表盘有问题,然后找经销商协商,最后换了一辆新车。2月28日,又发现还是仪表盘那里出现问题,仪表盘间隙太大,最后厂方派人来上海也没有解决问题。这让谢先生很郁闷,之前因为是临时车牌,换辆车还好办,现在办理了车牌,再要换辆新车,其中手续麻烦,而且耽误工作,由此产生的损失谁来给他埋单。无奈之下,谢先生找到消保委投诉并要求退车。而此类情况通过过硬的维修服务水平完全可疑弥补。 “从整体环境而言,上海市的汽车消费环境还是很不错的,可以说是商家是讲信誉的,产品是比较好的,消费者是理性的。”刘金宝介绍说,“从目前受理的投诉情况看,上海市场的汽车消费环境明显好转,这与多年坚持汽车消费满意度调查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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