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理赔时按折旧计算车主仍需多交保费
当车辆使用一定年限后,实际价值已经小于新车价值,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但在为旧车续保时,保险公司仍以市场同类新车的价格来确定保额,导致保险金额高于车辆的实际价值。由于保费与保险金额挂钩,车主为此要多交不少保费。
根据郭先生反映的理赔不合理问题,记者采访了为郭先生办理车辆定损赔付的胡先生,作为太平保险委托的车险处理第三方——安信保险公估公司车险负责人胡先生的解释是:“出险金额是根据定损材料报价单以及工时费计算出来的,郭先生的车子如果按照报废处理,折旧价只有2万多元,最多只能赔到这个价格。”
关于车损定价,郭先生投保的太平保险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损定价是根据车损险的构成而区别对待的。比如全损与部分损失的定价,就是分开计算保额的。赔偿也是按不同标准赔偿的。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是按照实际价值、按照车辆发生损失前的同样车型价值赔付的。发生部分损失则是按照新的零配件、现有的人力和工时收费标准赔偿的。”关于这个车损后安装的新零件,工作人员重点强调说:“如果是按全车新零配件价格总和计算,价格相当于一辆新车价格的三到四倍呢!”
当我们质疑,为何购买车险按新车购置价,赔偿时却要折旧算,这是否属于“高投低赔”时,太平保险工作人员的解释却令人无法接受:“因为出险报废的情况只是少数,多数时候只是局部损伤,需要修复。修复时理赔是按照全新配件价格计算的,和新车无异。”但现实的情况是,如果一辆投保额为8万元的旧车,实际价值为2万元的话,只要维修费用超过2万元,保险公司就会要求按照报废处理,最高赔到2万元,根本不可能跟新车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