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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汽车后市场中的消费“陷阱”(4)
2009-7-15 11:04    作者: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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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4:导航仪导航失灵厂家反应缓慢

  消费者邱先生投诉反映,2008年3月31日在上海美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凯美瑞至尊版轿车,车辆还在保修期内。在汽车导航仪的使用中,经常误导行车线路,乱发指令。为此,消费者曾向经销商多次反映,却迟迟没有得到明确的解决方案。消保委建议:一是快速更换导航仪,并确保产品的使用质量;二是对由于使用了该瑕疵产品所造成的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作适当的经济补偿;三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建议消费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点评:导航仪属于高科技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难免出现某些故障无可非议。问题是经销商应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向生产厂家反映,提出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方案,而该公司并没有这样做,却采取拖拉、推诿的办法,拖了一年多时间仍未解决,有损4S店的品牌形象。而作为知名品牌的主机厂应对新产品的推广、使用予以跟踪服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升高科技产品的质量和服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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