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按照当时的《保险法》规定,购买二手车,或是将二手车转赠他人后,新车主一定要将未到期的保单拿去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将保单用批单的形式,转到新车主名下,车险合同方能继续有效。
不过,根据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保险法》规定,为了减轻被保险人的义务,减轻保险的社会成本,新《保险法》第一章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也就是说,根据新《保险法》规定,二手车过户转让后,受让人或者原车主,只要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包括电话或上门通知保险公司等方式),受让人就可以承继车辆原有保单的权利义务,原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可直接实现“无缝对接”,而不必再像以前那样再为了保险批单而去辛苦奔波。
全国通赔保单利益异地“对接”
近年来,各家保险机构推出的异地理赔、保单“迁移”等服务,也能帮助投保人逐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保单利益“无缝对接”。
在阳光财险长沙分公司投保车险的伍先生,于今年6月15日下午在上海发生交通事故。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进行查勘和定损。伍先生近期居住在长沙,他希望在长沙领取赔款。6月17日下午,伍先生如愿从阳光财险长沙分公司领到1000元赔款,整个过程仅用两天。
类似伍先生这样的案例,现在是越来越多了,甲地购买车险,乙地出险,丙地得到了理赔。不少车险消费者亲身体验到了这“异地理赔“的方便和快捷性。
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全国通赔”服务最为重要的是车险理赔可以实现异地获得保险赔款,像银行一样实现通兑。而在传统上,尽管很多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承诺异地通赔,但一旦在外地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能只负责异地代查勘并不能代赔款,消费者还得带着材料回投保地申请理赔。
目前,财产险公司中,已有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阳光财险、大地保险等几家全国性险企为个人普通客户提供全国通赔的服务。
寿险公司中,中国平安人寿、太平人寿、新华人寿等公司能提供全国通赔的服务。
基本养老险可跨省“对接”
以前,国人的流动性很低,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社会保障“各地割据”、各自为政。比如,在甲地工作了多年的人员,即便要去最近的乙地工作,也觉得有些“不划算”,因为在甲地缴了多年的养老保险,工作调离之后就可能“带不走”,投入没有保障,养老没有落实。
从2010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但具体的转移、发放计算办法,各省市之间目前还在磨合协调阶段。
“孤儿保单”多种“对接”后续服务
保险公司人员频繁流动是一大特点。如果原来的代理人因为离职等各种原因离开了,不能再为你提供服务,手中的保单就有点像“孤儿”,后续服务如何保证质量很重要。
通常,在老保单的原代理人离职后,只有少数保险公司可以接受投保者对新代理人的指定。这些公司会对客户指定的新代理人进行一些常规审核,如果没有问题,就会确认这个后续服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