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车与准驾车型不符 出了事故很难理赔
2014-1-9 14:20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悲剧一:拿B2证开A2车,拒赔

  对于安徽人计某来说,上百万元的高额赔偿款,将是他今后生活中不得不面对的难题。事情的起因,是上三高速公路台州段发生一起5车追尾事故。计某驾驶重型半挂车,与前方四辆车发生连环追尾碰撞,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经济损失达到130多万元。

  更加不幸的是,计某因为其准驾车型为B2,并没有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A2的资质,因此,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对商业部分的保险额进行赔偿,只承担强制险的金额22万元。这样算下来,除去另外几辆无责任车辆强制险相加的几万元钱,计某一人仍然要承担100万元左右的赔偿。

  为什么计某要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拿着B2证开A2车型呢?原来,计某把自己的B2证去升级到A2,不仅要花钱,还得用去不少时间。面对新交规的严格程序,他还没信心一定能考出来。于是,他就这样大着胆子自己开车上路,直到悲剧发生。

  悲剧二:同一公司两车追尾,拒赔

  今年元旦前,在台金高速公路法莲隧道内,贺某驾驶的重型货车追尾碰撞同事黄某驾驶的重型货车,事故造成贺某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可是,发生事故的这两辆货车,同属金华永康的一家公司,都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虽然两车投保险种齐全,包括交强险、座位险、三者险、车损险,每辆车保费均超过1.8万元,但能理赔的部分,却很少。

  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还有一个责任免除条款——同一被保人财产属于除外责任,不是属于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在这起事故中,保险公司认为不存在第三方,不管两车责任如何确定,强制险和三者险,都可能不予赔付。

  本报记者张炜利本报通讯员张韬李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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