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指定违法处理点已经贴出告示,通知驾驶人。
东方网记者桑怡、刘歆2月26日报道:记者今日从上海警方了解到,为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处理“电子警察”违法,自2月27日开始,机动车驾驶人对“电子警察”违法没有异议的,可就近前往本市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众所周知,目前上海机动车驾驶人处理“电子警察”违法行为,必须前往指定的2处电子警察违法处理点进行处理。新措施则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对“电子警察”违法没有异议的,可就近到全市各交警支队接受处理。对于本市号牌车辆在本市有多起“电子警察”交通违法的或外地号牌车辆在本市有多起“电子警察”交通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也可以就近前往本市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一并处理,改变了原先必须到各交警支(大)队逐一处理的模式,方便了驾驶人违法处理,减少往返奔波。
此次推出的新措施,同样适用于本市号牌机动车在外省市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对外省市“电子警察”查获的交通违法无异议,可就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