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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破剑式”与“拖字诀”
2008-2-28 15:41   作者:中国经营报
    当2月13日中国在与欧美加汽车零部件贸易争端官司中败诉的消息传到国内后,作为当事方的中方表现得异常冷静。除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发表了一个简短的声明外,主管部门,国家商务部并没有对外表明任何官方态度。

  然而看似波澜不惊,中方私下却立场坚定。“事实证明,《办法》是很成功的,我们还会继续出台新政策。”商务部一位主管领导如是表示。

  态度强硬

  2月13日,世贸组织(WTO)专家组就欧盟、美国、加拿大三方起诉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一案的中期报告出炉,基本判定中国违规。并将在3月初正式公布判决结果。这是中国首次作为被诉方进入WTO争端解决程序。

  “现在胜负还很难说。”国际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立余说,“即便输了官司,利用世贸组织规则,中国也有争取利益的空间。”

  暂且不论官司是否最终败诉,和中方在这次贸易纠纷中的诉求点,单就上述官员的表态,已经看出中方的强硬态度。“没有任何事例表明,自由贸易可以促进一个国家或区域的经济增长。”上述官员甚至援引了联合国一名官员的话作为中方立场的佐证。

  事实上,早在2006年3月欧盟和美国共同向WTO投诉我国汽车零部件进口政策后,中方就曾表明过类似态度。彼时,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秘书长付于武表示,“问题不在中方,大的政策是不会变的。” 而在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教授何茂春看来,按照WTO的规则,除要求开放本国市场外,同时还设有保护本国工业的条款。“从这个层面讲,产业政策的制订有理有据,也没有必要调整。”

  注重过程

  根据WTO规定,如果起诉方与应诉方未达成和解,案件将进入争端解决程序,由专家组调查案件并发布中期报告;报告正式发布后60日内应诉方可提出上诉,否则报告将由WTO总理事会表决通过。而从此前中方有关谈判专家的态度(详见本报2月18日A2版《汽贸争端初裁败诉中方寻机“翻盘”》)的报道来看,中方肯定会继续向WTO提起上诉。此后上诉机构将对案件进行3个月的审理并公布结果,裁决1个月后生效。将所有上述时间加起来,中国可能在今年9月份等来裁决结果。

  即便中方最终败诉,案件将进入执行阶段,WTO会给予中国9至15个月的政策修改时间;若中国拒不执行,中国将与胜诉方进行补偿措施的谈判。但一般情况下,此类谈判都不会取得成果。那么,中国将被胜诉方继续起诉,世贸组织将展开新一轮案件调查。

  也就是说,从现在算起到WTO给出的政策修改时限,中方至少赢得了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我们当然可以用这段时间进一步出台相应的政策,全面提高国内零部件厂家的配套能力。”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

  在冗长的国际贸易争端中,“拖字诀”已成为当事各方常用且合理合法的争议解决办法。2002年,刚刚加入WTO的中国曾就钢铁贸易摩擦向WTO起诉美国;“美国明知道不占理,还是向WTO继续上诉。虽然(美国)输了,但赢得了时间,拖垮了你。”前述商务部官员向记者介绍经验。

  事实上,在《办法》实施延实行的两年多时间内,一些“问题车企”的生产本土化率已经显著提高。2007年宝马在华的供应商已由2006年的60个增加到100个,采购金额由20亿元提高到36亿元。

  关键要看主管部门接下来会出台什么新政策。如何在不违背WTO规则下应对好这场官司,才是真正考验政府部门智慧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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