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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获国家《公告》车辆产品检测授权 |
2009-10-26 16:05 作者:上海汽车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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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正式授权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自2009年10月1日起承担《公告》车辆产品的检测工作。这是继长春、天津、重庆和襄樊等地之后,国内第6家具有《公告》车辆产品检测资质的国家级综合性机动车检测机构。 长期以来,由于长三角地区没有承担《公告》车辆授权的机动车检测机构,许多汽车企业的汽车产品要送到其他地区检测,不仅产品检测周期长,而且检测成本高。随着国家和市场对汽车产品的技术要求不断提高,汽车强制性检测标准已从原来的22项增加到现在的86项,就近、方便进行《公告》汽车产品检测已成必然趋势。 据了解,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建立后,利用其先进的检测设备为国内外汽车企业研发新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检测、试验等服务,受到广泛好评。但由于没有获得国家《公告》车辆检测的授权,该中心的技术能力和检测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周边地区的汽车企业对《公告》产品检测仍需舍近求远。该中心现获得国家授权,将为其更好地为本地区汽车企业服务创造有利条件。 该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黄中荣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公正、科学、规范地开展《公告》车辆产品的检测工作,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作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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