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红色外套及牛仔裤的佘诗曼表示,被罚停牌后会搭的士上班
佘诗曼于03年因违例驾驶被罚停牌三个月后,昨日又因被扣满十六分,罚停牌六个月。昨日阿佘身穿红色外套及牛仔裤,在两名女性友人陪同下现身观塘法院,阿佘被指在05年5月15日至06年5月4日期间,被扣满十六分,故运输署向法庭申请停牌令,但因裁判官发现阿佘已经搬了屋,但却没有在七十二小时内通知运输署,因此在庭上告知她“等再收传票”。应讯时双手插袋的阿佘表示,自己的新居位于北角,并会尽快把新地址通知运输署,散庭后阿佘说:“停了牌会搭车上班,不过接着会离开香港做事情,所以应该不会有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