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升级改造,上海交警总队昨天宣布,自龙年第一个工作日(即2012年1月29日)开始,本市小型汽车号牌的计算机自动选号(6选1,俗称“机选”)的规则将有较大调整。新的“机选”规则在不增加车主负担的情况下,将比旧规则更亲民。
此次“机选”规则调整涉及的车辆为悬挂蓝色牌照的客货车,沪C、租赁、出租、私人营运等专段号牌除外。
[规则调整内容]
■46个选号点在同一选号资源库选号
全市车辆管理所3个分所和外高桥(9.24,0.13,1.43%)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将统一使用公安内网选号资源库;全市37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5个二手车功能市场统一使用企业专网选号资源库;届时新上牌车主无论在哪个办证站点办理选号业务,在相应网络环境下从同一个选号资源库里选择号牌号码。
■待选号牌资源由100副增加到1000副
新上牌车主使用“机选”时的待选号牌资源从原来的100副增加到1000副;公告屏显示可待选的号牌号段,车主在选号机上自助操作选号,按“开始”键后1000副待选号牌将随机滚动,按“结束”键后屏幕显示选中的6副号牌号码,市民可从中任选1副,未选取的5副返回待选库;待选号牌每被选取1副,系统将自动按序从选号资源库中补充1副。
■自主选择2种方式领取号牌
选号资源库统一后,各车辆上牌站点将不再现场核发小型汽车号牌;新上牌车主在“机选”号牌的同时,可自主选择以下任一方式领取号牌,一是邮政快递方式,填写快递单,3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上门递送,二是3个工作日后到选号点对应分所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