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4时,由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侯光辉危险驾驶案。据了解,这是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的全国首例“酒驾入刑”判决。5月9日晚中国内地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驾车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致4人受伤。经酒精检验,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毫克,是醉酒驾车标准的三倍多,构成醉酒驾车行为,将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
自从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把酒驾列入了刑法的范围,经过广大媒体的传播,估计每位车主都明白了其中的严厉程度,但是为什么总有一些人知法犯法,或者说总是抱着侥幸心理或者其他想法去赌一把。还是说我们传统的社交方式造成了这种现状呢?
四种不良心态是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
出来混大家都不容易,其中无论是朋友还是商业合作伙伴,总是避免不了聚餐,谈生意业务等情况。但是无论怎么聚餐,喝酒。我们都是有办法避免酒后驾车的,无论是使用打车还是请代驾的方案。但是为什么这样的事情还是屡次发生,小编为大家总结了四个心态上的问题。
心态一:逞强好胜
醉酒者一个典型的心态就是‘不服输’。很多醉酒者会表现得不知天高地厚,要表现得酒量比别人大。醉酒后开车也是为了表现自己喝酒后‘没事’,比别人强。
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行为,这不是你在体现自己酒量好、霸气外露的时候。你要明确,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必须要得到遏制!
心态二:图方便
不少被查获的酒驾司机都会这样为自己开脱:“我们家离得近,明天还要出门,喝这么点酒没事。”
世界上有许多事情可以贪图方便,但是不是全部都是可以去贪的,目前酒驾已经属于犯罪行为,还请各位车友慎重。
心态三:侥幸,觉得自己不会出事
很多人在饮酒后心理上会发生变化,对于危险的判断变得迟钝,或是盲目自信,总觉得自己不会出事。
侥幸的心态可以说是人类做出错误事情的主要借口,喝酒是小事,安全是大事。这种侥幸贪图不得!
心态四:面子作怪
传统的酒文化中,“喝好”“喝倒”才是“心诚”的表现,很多司机酒后驾车的原因或者是“朋友关系好,不喝不合适”,或者是“与上司、客户应酬,不得不喝”。
都说:“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闷。”各位酒友或者商业伙伴喝酒都喝到这份上了,你就应该为你的朋友着想,你应该拉住他,让他打车回去或者让他在当地留宿一晚再走,什么急事都要放后头,毕竟你的朋友要去违法,你必须看住他!
饮酒多少会达到酒驾和醉驾标准?
专家估算,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毫克相当于1杯啤酒;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毫克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两瓶啤酒;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毫克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3瓶啤酒。也就是说,只要喝1杯啤酒就是酒驾;饮啤酒超过两瓶可成为醉驾。人体每百毫升血液中含100毫克酒精时,不同酒类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6个易拉罐。
总结:缔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用车环境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是全部司机共同协作的成果。很多时候我们确实会认为自己才喝了一点,能开车。但是事实上这样做已经造成了违法行为。相信大家去喝酒都不会一个人开车去,所以大家在喝酒的同时无论怎么Happy,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同时也要看好自己的朋友,不要让他们去犯罪,同时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