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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汽车未过户事故责任由现役车主承担
2011-8-16 10:24   作者:青海新闻网

  “这辆车虽然卖给我了,但是还没办过户手续。现在出了车祸,原车主也应承担责任……”一辆二手车因未过户,肇事者李京拒绝承担全部责任,声称原车主也得负责。

  今年5月,李京驾驶刚买不久的二手车从西宁前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因超速行驶发生车祸,导致两人死亡。经当地交警部门鉴定,认定李京负全部责任。可是,李京拒绝承担全部责任:“我刚买的车还没办过户手续,原车主刘芳也得负责。”“我在2月就把车转让出去了,转让车的钱我也拿到了,和这辆车再没什么关系。”肇事车原来的主人刘芳听到李京的话,很无奈。

  针对车辆依法转让并已实际交付使用,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究竟有没有责任?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认为,该车已经以买卖方式转让给李京,并已实际交付,故车辆的控制权已交付李京,原车主刘芳不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处车主李京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2万元,原车主刘芳不承担赔偿责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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