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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实施不影响车险合同原有效力
2013-1-15 10:07   作者:第一财经日报

  一不小心闯了个黄灯,后置临牌因疏忽忘了悬挂,在高速路上超速酿成了车祸……这些被新交规令行禁止的行为,在引发事故后除了遭到交警处罚外,会不会雪上加霜地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对此,《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处得知,新交规的实施不会影响保险合同原有效力。

  事实上,车辆保险合同里明确载明了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其中被保险人或驾车人故意行为,驾驶人饮酒、吸毒或注射毒品,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被保险人未允许驾驶等情形下驾车出险,都属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都将拒绝赔偿。

  “但只要上述新交规禁止行为所引发的事故不是建立在故意行为或上述免责条款所列示的行为基础上,保险公司都将认可。”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理赔事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上述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的理赔完全以车辆保险合同为依据,赔偿将在合同载明的责任范围内进行,但上述违规行为将影响车主次年的保险费率,如果驾车人驾驶习惯不好,车主很有可能在下一年被保险公司列为劣质客户而涨费甚至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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