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2012年8月2日报道 在“7·21”自然灾害发生后,机动车辆受损数量众多、受损情况复杂。为进一步做好车辆保险理赔工作,在北京保监局指导下,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协调在京各财产保险公司,就受灾车辆保险理赔事宜作出六项承诺。
据介绍,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保障范围内,承担因暴雨责任导致的车身、车内饰、车上电子元器件等各方面损失,以及发动机进水后对发动机的拆装、清洗、换油等费用;在附加险“涉水损失险”(或类似附加险条款)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因水淹、涉水行驶、在水中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的相应损失。
承诺一:各保险公司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执行适度宽松的理赔政策,在保险合同范围内“应赔尽赔、足额赔付”。
承诺二:保险公司处置因暴雨受损车辆时,积极协调汽车修理企业先行采取车辆排放水、晾晒、内部电路封堵保护等必要处理措施,再开展车辆查勘定损等后续工作。
承诺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保障范围内,承担因暴雨责任导致的车身、车内饰、车上电子元器件等各方面损失,以及发动机进水后对发动机的拆装、清洗、换油等费用;在附加险“涉水损失险”(或类似附加险条款)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因水淹、涉水行驶、在水中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的相应损失。
承诺四:对于没顶或车内水淹至仪表台之上的车辆,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可做推定全损处理,依据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给予赔偿。
承诺五:建立快速理赔绿色通道。对于责任明确、损失确定的案件,可实行现场定损、现场赔付。
承诺六:保险公司承担投保车辆因暴雨受损后自行施救产生的合理费用。
理赔流程
向保险公司报案 将事故车辆拖至定损中心或修理企业 拆解定损 修复车辆 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材料 支付赔款。
理赔所需单证材料
私家车主理赔时需提供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
单位车辆理赔时需提供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委托授权书(需盖有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修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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