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登录
 
汽车 ·教育 ·房产 ·旅游 ·彩票 ·健康 ·装潢 ·理财 ·票务 ·IT ·文广 ·监察 ·侨办 ·司法 · 宣教 · 浦干 · 仲裁  · 婚庆 · 企业 · 搜索  
排行 ·博客 ·男女 ·风尚 ·交友 ·购物 ·留学 ·时尚 · 导医 · 家装 · 女性 · 综治 · 星库 ·电影 · 俊杰 · 文艺 · 开发区 · 诚信在线  
机动车莫名自燃可要求厂商承担产品责任
2012-3-31 09:42   作者:中国质量报

  事由   去年3月9日,广西车主王先生对某知名汽车投诉。投诉说,他的车在2010年8月3日突然发生莫名起火,大火将引擎盖内所有部件全部烧毁,车辆基本报废。事后厂家百般推托。

  据了解,像王先生这种情况还发生在很多同品牌车主身上。去年9月21日,山东程先生投诉,他在去年5月11日购买了2010款1.4G SMT新车一辆,到5月29日,仅行驶100多公里的新车自燃。据有关部门统计,到去年11月为止,该品牌汽车在全国发生的自燃案例已超过10起。而该品牌始终未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

  点评  上述案件中的车辆自燃,不排除车辆自身原因。消费者可要求生产商承担产品责任,但生产商具有免责事项举证的权利,即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因此,消费者可以以产品责任为由起诉车辆的生产商。

合作伙伴
 | 
Copyright 1996 - 2007 cnauto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禁止复制及建立镜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