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1日消息:6月底,市民黄女士打车时因为车祸毁了容,事发一个月以来,黄女士仍在向北方出租车公司讨要说法,理赔难以得到圆满解决,而北方出租车公司只表示“该赔的会赔”。
■一岁宝宝车祸中幸免
提起6月29日下午发生的一幕,黄女士仍心有余悸。那天她带着刚满一岁的宝宝打车坐在后排,在双井往西第一个路口,出租车迎面撞上一辆黑色奥迪的右后侧。据黄女士回忆:“出租车整个车头都撞烂了,梁姓女司机系着安全带,被卡在座位上无法动弹。”剧烈的碰撞将黄女士撞蒙了,“当时车内一片混乱,我粗略检查了下宝宝,似乎没事,但我从司机看我的惊恐眼神中,知道出大事了。”
■城管队员送母子就医
黄女士说,记下车号后,她和孩子浑身是血到路边打车,一辆朝阳区双井城管分队的车正好经过此处,得知情况后,车上的几名队员二话没说,送母子俩去了协和医院。急诊医生先检查了宝宝,发现他身上的血都是黄女士的,孩子没有外伤,是否有脑震荡还待观察。对于黄女士脸部的伤,医生建议她到协和西单整形外科去急诊治疗。
■“司机始终未道歉”
黄女士从朝阳交通队拿到“出租车司机负全责”的事故认定书,车祸后两三天,黄女士主动联系对方。7月5日,双方进行商谈,黄女士提出:1.要求司机道歉;2.医药费实报实销;3.赔偿精神损失,误工费,以及今后可能因为脸部伤口发生的医疗费用等共计2万元。出租车公司的代表说,要回去请示领导。
此后直到7月21日,黄女士按照对方要求将各种单据交给北方出租车公司,但直到记者发稿前,双方仍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黄女士说:“车祸令我的脸永久留下了难看的疤痕,我想知道北方出租车公司究竟有没有为乘客上第三者责任险?”
■出租公司同意部分赔偿
记者先后两次与处理此次事故的北方出租车公司陈队长取得联系。陈队长对本次交通事故的事发经过、由出租车司机负交通事故全责及黄女士的伤情没有提出异议。至于该公司是否给乘客上了保险,陈队长称:“我刚接手这项工作不久,不太了解。”
黄女士认为出租车公司对她态度冷漠,工作拖沓,陈队长说:“我承认工作上存在不足,请转达我的歉意。”同时,他对黄女士提出的2万元赔偿是否为一次性费用表示出担心,“毕竟是女同志,如果日后要整容、美容,那这些费用可能更庞大。具体如何赔偿还需要公司研究。”
记者日前再次拨打了陈队长的手机,他透露,除医药费报销外,公司同意赔偿黄女士精神损失和误工费共计5000元左右。陈队长反复表示:“公司该赔的会赔。黄女士提出的精神损失费怎么算出来的,要有法律依据。”记者追问,北方出租车公司认为该赔的费用到底是怎样构成的,陈队长提出,这是出租车公司与乘客、司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