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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水浸车理赔标准 分为4档赔偿
2010-5-21 10:01   作者:京华时报 综合报道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东保险行业协会昨日公布了暴雨灾害受损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指引,将遭水浸车辆分为4档,对不同的车辆类型和损失类型确定不同的拆装、清洗、烘干、检修工时标准。

  根据理赔原则,水浸车保险赔付以保险合同为依据,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车辆受损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该赔的及时足额赔付,可赔可不赔的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通融赔付。

  对于遭水没顶的车辆,在与被保险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推定全损的方式进行赔付。推定全损的赔付金额为车辆的保险价值扣减残值。其中,保险价值的计算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合同未约定的,以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残值的计算参考市场价值。而对于非水没顶车辆,其赔付方式则取决于车辆维修费用。

  车辆按照受浸水位情况,可将受损车辆分为水浸座椅底板以下、座椅以下、仪表台以下、仪表台以上等四类。对不同的车辆类型和损失类型确定不同的拆装、清洗、烘干、检修工时标准。

  保险公司在修理厂出具报损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出具定损单。在被保险人提交完整的索赔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保险公司需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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